台北市都發局今天召開大巨蛋都審會,討論防災避難容留人數等4項議題,局長、會議主席林洲民會後裁示要求遠雄 2 星期重提修改內容,遠雄認為無共識,需開會後才可確定送件日期。
從 2015 年停工至今且紛擾許久的大巨蛋案,北市都市發展局召開都市設計及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查「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大巨蛋案),包含公民團體、遠雄代表及都發局等局處官員出席。
都發局規劃審議案討論包含大巨蛋案都審範疇、防災避難容留人數及電腦模擬圖、消防救災動線、57 輛大客車在地面層上下客交通規劃。
遠雄報告時提及大巨蛋園區的環評、防災避難、模擬容留人數數據都不相同,認為北市府未設統一數據,應提出通案適用原則,而不是由遠雄自行模擬。
林洲民會中表示,遠雄當時申請建照僅針對大巨蛋基地,並非整座體育園區,且針對都市防災交通議題,應以大巨蛋基地為討論主項,且遠雄若評估把大客車停車地點設在菸廠路,就要考慮旁邊松菸文創園區等大樓交通狀況,否則容易造成周邊交通打結。
都發局會後決議,防災避難容留人數部分,從 2013 年 3 月環評核定,大巨蛋觀眾席有 4 萬人、周邊附屬事業有 1 萬 9833 人,合計共 5 萬 9833 人,這部分遠雄應自行提出防災避難電腦模擬,此外,消防救災部分空間不足 8 公尺的部分,遠雄也要依消防單位進行修改內容。
林洲民會後要求遠雄在 2 星期內針對委員會意見後修改再送件重審,遠雄代表認為,都審會要審查避難人數模擬,應要建立法源依據,並訂定通案處理標準,不是僅針對個案,會依委員意見修改內容,再跟承辦單位聯繫,重新送件日期仍需開會討論。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會後受訪時表示,今天委員會雙方沒共識,主要是因對於法規和審議規則認知不同。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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