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商回流用地需求,經濟部加速閒置土地釋出程序,擬 9 月底前公告閒置用地,面積逾 200 公頃,所有權人必須在 2 年緩衝期內完成使用,否則可能遭罰,甚至啟動強制拍賣程序。
許多台商近期評估將產線移回台灣,首先便面臨「缺地」問題,為加速閒置土地釋出,經濟部工業局正加速內部程序,擬提前在 9 月底前公告今年度閒置土地。
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在 5 月 22 日公告期滿,經濟部隨即再次確認有爭議土地,盤點自產業用地取得所有權日起,逾 3 年未完成建築使用土地。經濟部官員表示,今年度公告土地面積約有 200 多公頃,預估將在下週對外公布。
按照相關辦法,土地所有權人需在 2 年緩衝期內完成使用,或可申請展延,但期滿仍未完成使用者,將處以閒置土地當期公告現值總額 10% 以下罰鍰,並於通知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若最後仍未改善,將啟動強制拍賣作業,由主管機關委託 2 家以上不動產估價事務所依不動產估價相關法令審查合理價格作為拍賣底價。
由於每塊土地到達 3 年未使用標準日期不定,官員表示,經濟部會隨時掌握更新資訊,但將以每年度方式公布,不以隨時變動方式公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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