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究竟是屬於「僱傭」還是「承攬」關係,金管會將修改業務員管理規則,從公司制度面釐清,並具體落實到第一線。
保險公司與保險業務員間,究竟屬於僱傭,還是承攬,或是綜合兩者的關係,至今爭議仍多,其中又以南山人壽與南山人壽工會間的紛擾最大,也嚴重影響勞資關係。
針對目前保險業務員各種制度所遭逢的問題,顧立雄今天表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找保險公司法遵部門來開會,要求清楚界定既存與新進的業務員的契約性質,究竟屬於僱傭還是承攬,甚至是兩種的混合,或者是「委任」的關係,例如業務員工作涉及相關行政職務,就須認定為僱傭,只有招攬業務,就屬於承攬。
顧立雄解釋,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若為承攬關係,那就是低度管理,不屬於勞基法管轄範圍。但對業務員來說,剛進公司時想透過「承攬」關係享受最大的工作彈性,退休卻想回歸「僱傭」關係,藉以享有退休金提撥的好處,這部分也有很大爭議。
他要求保險公司法遵部門需建立相關的檢視制度,明確區分承攬、僱傭與委任的定義,若確定是採承攬,就不受勞基法規範,若是雇傭加承攬,就屬混合契約;若屬委任加承攬,則是一部分業務、一部分行政職務,又該有哪些要求,並將制度落實到每個分支據點去。
另外,針對保險業務員的缺失行為處分,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將修改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對業務員缺失行為做明確界定,一種屬於公司基於雙方契約對業務員的處分,另一種是金管會對業務員的行政處分。業務員招攬不實,會遭金管會取消業務員登錄資格,3 年內不能再登錄,但遭公司處分,不會有 3 年內不能登錄的問題。
顧立雄表示,業務員與保險公司的爭議,並不一定是南山人壽特有的問題,只是因為南山工會的主張與訴求,讓社會正視這個問題。因此金管會請各家保險公司法遵部門來檢視,並要求將制度落實到第一線,金管會也會在適當時間進行專案檢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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