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 豪雨成災,嘉義縣淹水範圍大、時間最久,也衍生許多救助認定爭議,經國發會討論確定毋須逐戶認定,公所可依空拍照、附近街道及區塊有淹水 50 公分受災照片,從寬認定。
823 水災造成嘉義縣嚴重災情,淹水 50 公分以上住戶,每戶可領新台幣 4 萬 5000 元慰問金(行政院 2 萬元、賑災基金會 2 萬元、縣府 5000 元),淹水未達 50 公分,嘉義縣政府核發 3000 元慰問金。
淹水情形由各鄉鎮市村里幹事勘查認定,不過,許多民眾認為清理後,淹水痕跡難以呈現,且大都長者在家,無法第一時間拍照存證,另有居民指村里幹事並未採對住戶有利的位置丈量,而衍生許多爭議。
嘉義縣府綜合規劃處長李明岳今天表示,行政院 21 日由國發會主委陳美伶針對淹水救助爭議緊急召開會議,並做出多項決議。
根據會議紀錄,嘉義縣淹水範圍最大、淹水時間也最久,淹水救助以區塊或線性的街廓為單位,從寬認定符合淹水救助要件,特別是朴子市可依據縣府提供空拍資料顯示,認定淹水 50 公分以上區域(排除墊高戶與裝設防水閘門者),毋須逐戶認定。
李明岳指出,這項會議紀錄公文已傳給各公所,請公所依此為準進行淹水救助認定。若同區域有通過認定淹水 50 公分以上,鄰居因無照片舉證無法通過,將寬鬆認定,不用個別舉證;如果村里幹事還是遲遲無法認定,可交由公所召開專案會議進一步認定。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