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準檢局去年 5 月起推動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至今年 9 月中旬,已讓與移轉達 1066 張憑證;標檢局表示,再生能源憑證目前已獲 CDP 國際碳揭露問卷評比承認,將再爭取與更多國際連結。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去年 4 月成立,自去年 5 月起發行 3 萬 3214 張再生能源憑證,相當於 3321.4 萬度電,可做為減少約 1 萬 8400 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證明。不過,標檢局指出,目前發行憑證主要為自用,在交易平台上仍供不應求,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機及開發供需同時,也積極提升再生能源憑證附加價值。
標檢局官員表示,就國際供應鏈需求來看,Google、蘋果(Apple)等國際企業都已開始 100% 使用綠電,對供應商使用綠電也將逐漸從鼓勵轉為要求,若台灣國內產業不跟上使用綠電的腳步,就容易居於劣勢,加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針對用電大戶也有使用綠電占比需達 10% 以上要求,因此預估未來綠電需求將逐漸擴大。
官員說,嘉義縣鹽灘地的太陽能標案,預估最快今年底可完工,這類將來可能作為電能轉供業者的案場,將會是未來提供再生能源交易憑證的最大來源,以新加坡廠商速力標得的 70MW 裝置容量計算,一年約能發出 8、9 萬張憑證,較目前 50 案場僅發出 3 萬多張,有大幅提升。
官員表示,也將透過提升再生能源憑證附加價值方式,來推動台灣再生能源憑證發展,再生能源憑證追蹤系統已與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勾稽,廠商與企業在進行溫室氣體盤查時將可以憑證作為計算碳排放量依據。
此外,台灣再生能源憑證今年中已取得 CDP 國際碳揭露問卷評比承認,後續將再向美國道瓊永續指數等國際性平等爭取連結,協助國內企業、金融業者在環境永續議題上爭取更好表現。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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