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胡家銘報導)九合一選舉將於 11 月 24 日舉辦,由於苗栗、南投等地方政府擔心複雜選務影響選舉,中選會今特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公聽會,與會學者均認為《公民投票法》已明文規定,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投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中選會不能以行政裁量權拆開不辦。
3公投案投入一票匭
中選會表示,目前決議採取「選舉領、投,公投領、投」的方式進行,三個公投案投入一票匭,開票當天先開選舉票,開完後才會開公投票。中選會表示,年底選務籌辦始終傾向合併投票的形式辦理,同時也承諾會恪遵獨立機關的角色,以完成社會的期待。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吳志揚今出席批評,《公投法》第 23 條規定,公投與全國性選舉「應」同日舉行,而不是「得」,如果要將語意曲解為「得」,那就是中選會瀆職。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則建議,中選會必須依法行政,不要中途變更遊戲規則,否則未來內政部與中選會都承擔不起這樣的政治責任。
據自由時報報導,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宗德指出,「公投法」第 23 條在前半段明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 個月起至 6 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劉宗德強調,有全國投票應合併舉行,在日本也是這樣情形。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張永明也認為,基於社會成本的考量,公投、選舉合併舉行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中選會委員林慈玲提到,中選會的立場一直都主張選舉與公投同日投票,而今舉辦公聽會,是為了怕造成選務工作困難。林慈玲說,在既定規劃的前提下,能夠廣納各界意見,整合出最妥適的處理方式,後續相關的實務問題也會再與地方政府密切溝通。
高市缺2千名選務人員
中選會選務處長謝美玲則補充,《公投法》修正後,許多公投案相繼提出,特別是今年公投提案件數多,期盼選舉和公投都能夠反映在民意上,也避免選務人員過勞。而另一個考量的要點在於,若公投合併選舉,扣除選務經費由地方支付,公投總經費約 14 億元;如果分開,總經費將提升到 17 億元,多出 2 億餘元,這當中尚不涵蓋公務人員兼任選務人員的補休成本。言下之意,勢必再耗費更多成本。
此外,各縣市選務委員會代表發言時,大部分透露當下所面臨的困境,如選務人員不足、要求提高誘因等。高雄市政府坦言,目前選務人員還缺 2000 多人,若加入公投缺額更達 1 萬 7000 多人,屆時開票所場地可能也是個問題;而苗栗縣代表説,有許多學校的教師因擔心今年選務複雜,不願擔任選務人員。
對此,謝美玲允諾,為了鼓勵公務人員積極擔任選務人員,這次除了以公投案件數增加幅度提供工作補助外,也研議給公務人員多一天補休,目前正由行政院核定中,目的就是不希望給予選務人員太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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