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曾姓男子深夜測試友人的改裝汽車,因超速被拍照,竟異想天開縱火燒毀測速照相器,結果被逮,不只面臨 45 萬元修理費用的求償,還因公共危險及毀損公物等罪嫌被送辦。
台南市南區永成路一隻測速照相器,10 月 1 日凌晨遭人縱火燒毀;這隻測速照相器 2013 年設置,單是今年就已拍照舉發 6000 多件違規,開罰近新台幣 1000 萬元;如今遭燒毀,立刻驚動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偵查隊長吳俊德今天表示,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 37 歲曾姓男子涉案,昨天前往仁德區將他逮捕到案。
警方調查,曾男家中經營小吃店,9 月 29 日深夜駕駛友人改裝汽車,在永成路測試車況時超速被拍照,曾男擔心會害友人被吊銷駕照,竟異想天開地認為只要放火燒掉測速照相器,就不會有事。
曾男 10 月 1 日凌晨 2 時許,換穿藍色連身工作服,戴手套,將汽油裝在空電瓶液瓶內,攜帶瓦斯噴燈,騎乘未掛號牌的機車到永成路測速照相桿旁,套上預備的輪胎引火後逃逸,消防局獲報趕往撲救,測速照相器還是被燒毀。
曾男被逮後,緘默不語,直到看到相關證物後才鬆口坦承縱火;警方訊後依法送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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