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為了確保美商高通履行投資台灣承諾,公平會應於二周內提出將高通投資金額事先提存台灣金融行庫,並予以信託的可行性評估。
公平會去年 10 月對高通祭出新台幣 234 億元的天價罰鍰,高通提出行政訴訟後,今年開始向公平會釋放和解訊息,公平會經過內部討論後,展開和解會談,並於 8 月 10 日對外宣布,在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試行和解下,公平會與高通已依法達成訴訟上和解,高通也承諾在台灣進行為期 5 年的產業投資方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會中朝野立委均相當關注高通案的後續,以及公平會如何確保高通履行投資承諾;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表示,已邀經濟部、科技部共同成立跨部會小組,監督後續執行情形。
立委陳超明、孔文吉以及周陳秀霞進一步提出臨時提案,指出公平會雖然對外保證,高通對台灣 5 年內投資的金額超過7億美元,但如何計算與監督 7 億美元投入台灣市場,卻有實務上的困難,請公平會研擬將高通投資金額事先提存台灣金融行庫,予以信託,並以投資相關產業作為信託目的,或相關有利確認投資的其他保障措施,防範未來高通藉故不履行和解義務的情形發生。
公平會表示,將遵照辦理,於二周內提出可行性評估,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另外,部分委員質疑公平會處理此案的態度「大轉彎」,疑受到壓力,因此提案經濟委員會應成立專案調閱小組,檢視高通案的審議過程;不過藍綠立委對於是否有成立專案調閱小組的必要無法達成共識,此案保留,並於下次會議進行處理。
黃美瑛特別強調,公平會是合議制的獨立機關,委員都是在共識決情況下達成決議,並沒有受到壓力的情形。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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