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自李忠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現在到世界的每個城市去,凌晨起來一定會去跑步,雖然以前也是過著東奔西跑、顛沛流離的生活,但是這樣新奇的經驗是以前所沒有的。這次到海牙的荷蘭資安周一樣每天早上起來跑步,第一天五點起來想說跑到天亮,結果跑到七點半,天還沒有亮,這樣就在城市裡面跑了 16 公里。在城市裡面跑步是件非常美好的經驗,因為自然而然就變成景觀的一部分,完全融入在這個城市的生活當中。
雖然我在柏林住了三、四年,但是從來沒有像跑柏林馬的那一天跟柏林這樣子合而為一,住在柏林的時候我當然到過布蘭登堡門、每天經過六月十七號大道,在破教堂和選帝侯堤吃飯,到動物園裡面去,在狩獵園散步,尤其在柏林的最美的御林廣場閒晃,但是從來沒有像 9 月 16 號那一天在柏林馬拉松的時候,整個城市所有的空間完全任你遨遊,在這個城市裡面跑步就融入了這個城市的景觀當中,所謂「跑步」勝過千言萬語。
當然我也曾經在狩獵園裡面散步,但是散步的時候往往會帶一本書,走著走著就找個咖啡座坐下來一邊看人,一邊看書,總覺得我和柏林之間好像隔著什麼東西,或許三不五時就會從眼前轉移到書上,那個片刻之間就和柏林的景致切斷連結。跑步的時候完全沒有東西有辦法能夠介入我和柏林之間深刻的互動當中。
每次總覺得台灣的知識分子書唸得太多、思考的太少,分析的太多、批判的太少,或許台灣的知識分子除了拒絕聯考以外都得要經過這樣填鴨餵養的歷程。
即使掙脫單一價值、單一方向的知識傳輸方式,常常無法深刻的思考,即使能夠分析問題,也很難用批判的角度來看待事情。
跑步尤其跑馬拉松是個非常適合思考的時候,或許有人說靜靜的坐在書房裡面也可以做很深刻的思考,的確是這樣,可惜在那樣的過程裡面通常一、兩個小時之後我就會從沉思進而陷入沉睡。人沒有辦法在跑馬拉松的時候睡著,所以不會有這樣的情況。就是因為這樣,跑六個小時的馬拉松遠比三個小時讓我覺得更有價值,或許因此我沒有辦法跑的更快、沒有動力往前進步。
星期六從阿姆斯特丹坐飛機回台北,星期天是女王的初馬,本來以為週日清晨到台灣,然後可以東施效顰,學一下那一對柏林馬瑞典夫妻的先生一樣,不是跑到終點回頭去跑,而是在最後五公里的地方陪她一起跑回終點,可惜發現搞錯了,荷航並不像上次華航一樣凌晨到桃園機場,下午才到台北,到了桃園機場之後發現女王初馬的成績是 536,剛好比我的初馬快了一個小時,令我感到驚訝,同時也鬆了一口氣。平常的月跑量平均不到 50 公里,答應跑前要與她一起跑 30 公里一直跳票,最遠跑到 25 公里,居然也可以半小時左右的時間無傷完賽全馬,毅力真的令人佩服。想說也對只有這樣傻傻的女生才會跟著我,家裡負債幾千萬卻想要出國留學的窮小子,莫名其妙一定要跑到德國去唸書,然後現在又開始跑起馬拉松來,想要跟這樣的人一起相處真的非常不容易,沒有傻勁或毅力也不行。
我曾經跑過三次的馬拉松,當然也有告訴我們家女王跑過馬拉松之後,我的感覺、感受和感想。昨天她告訴我,這種感覺你跟我講 100 遍,我也不能體會,現在我總算知道什麼叫做跑馬拉松了,聽別人描述的再多,坐在書房裡面吹著冷氣思考問題,倒不如今天開始立志自己跑場馬拉松吧,之後可以思考的時間更久、分析問題和批判的能力更強,然後體力和精神會更好,跟你講 100 遍,你也不會瞭解,訓練自己跑一場馬拉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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