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房東參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內政部今天表示,台北市等 5 直轄市的自治條例已通過,完成社會住宅地價及房屋稅減免條例,呼籲新北市儘速跟進辦理。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早已完成房屋稅、地價稅優惠稅率自治條例制定,台北市的自治條例,也在今年 10 月 1 日三讀通過,且溯及至住宅法修正施行日(2017 年 1 月 13 日)。
內政部指出,為鼓勵房東釋出住宅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6 都今年 1 月完成開辦,除就房東賦稅優惠外,政府也提供每年新台幣 1 萬元的修繕補助,針對包租方案每年最高 3500 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此外,針對有居住需求的弱勢民眾也將提供租金補助。
內政部說,去年修正施行的住宅法,新增以包租代管方式推動社會住宅的規範,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相關賦稅優惠規定。例如每屋每月租金收入 1 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其租金收入超過 1 萬元部分,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 60%;至於房屋稅及地價稅因屬地方稅,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
內政部指出,目前已完成開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 6 都中,僅剩新北市尚未完成減免規定,為避免影響已參加的房東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優惠的權益,內政部呼籲新北市政府比照其他直轄市政府作法,其中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及房屋稅,皆採免徵,另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及房屋稅亦多參照自用住宅稅率,並溯及從住宅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加快腳步完成制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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