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上訴法院今天判決,荷蘭政府必須較原計畫加快速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以確保能夠在 2020 年底前達成目標,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較 1990 年水準減少至少 25%。
路透社報導,荷蘭去年溫室氣排量只較 1990 年水準減少 13%,使得荷蘭在歐洲聯盟(EU)成員國當中名列汙染最嚴重國家之一。
荷蘭上訴法院今天維持荷蘭地方法院 2015 年的判決,並表示:「政府過去在預防氣候變遷危險方面做得太少,現在要趕上也做得不夠。」
按照荷蘭政府目前對抗氣候變遷的計畫,到了 2020 年,預估將溫室氣排量較 1990 年減少 23%,到了 2030 年進一步達到減半的目標。
判決書寫道:「然而,2020 年目標能否達成,仍充滿巨大不確定性。氣排減少 25% 的目標顯然可能失敗,而這是令人無法接受的。」
荷蘭政府表示將遵守判決,還說 2020 年的目標「近在咫尺」。不過,荷蘭政府也考慮是否再度上訴,對法院評估政策決定的方式提出質疑。
荷蘭上訴法院在判決中,駁回政府提出的所有異議,使得提起訴訟的環保團體「敦促基金會」(Urgenda Foundation)獲得明顯勝利。這個基金會代表近 900 名荷蘭公民控告政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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