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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 勞長:同個案子政院只有一次退回權

圖片來源:中央社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表示,根據目前規劃的最低工資法草案,行政院對於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結果,同個案子只有一次的退回權,重新審議的結果如果不變,政院就必須核定。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許銘春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由於外界擔心最低工資法恐怕只是換湯不換藥,效果可能不彰。立委王育敏質詢時也說,若未來最低工資法上路後,行政院仍具有核定權利,會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跟現行一樣,沒有自主性。

許銘春則回應,根據現行的草案規劃,雖然基本工資審議結果仍要送交行政院核定,但行政院對於同個案子只有一次的退回權,若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結果不變,行政院仍必須核定。

許銘春會後受訪時也解釋,各國基本工資審議後,仍要上級機關核定,但也擔心會出現一直不核定的現象,才會有這樣的規劃。

許銘春說,最低工資法既然是法律位階的機制,法案也包含研究小組、審議指標等,已經比過去審議辦法還要嚴謹,不會淪為喊價式的討論。

至於如果審議委員會重審後有改變,行政院是否還具有退回的權利,許銘春坦言,行政院就還可以再退回,但這部分會再討論要如何解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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