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憲兵於總統府服役期間,涉嫌偷拿一名士官長的信用卡盜刷,買火車票和星巴克蛋糕;台北地院審理後,近日依竊盜等罪判處 7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 3 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陳姓憲兵涉嫌於今年 4 月,在總統府1號門警衛官辦公室內偷拿一名士官長的信用卡,並持卡盜刷,買 2 張價值新台幣 908 元的火車票,以及買星巴克咖啡、蛋糕等商品共 1890 元。
這名士官長發現信用卡遭人盜刷後,趕緊向發卡銀行掛失,並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認為,陳姓憲兵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因一時貪念任意竊取他人物品,並盜用他人信用卡資料消費,顯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危害社會交易及金融信用交易秩序,行為應予非難。
法官審酌,陳姓憲兵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且賠償銀行損失等情況,近日依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 7 月,緩刑 3 年,須向公庫支付 5 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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