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年底九合一選舉,高雄檢、警今天舉辦「一戶一信封」反賄選宣導,展現反賄選、查察賄選的決心,且宣導不論買票、賣票都有刑責,讓賄選者無所遁形。
配合法務部反賄選宣導主軸「i幸福 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高雄地檢署、橋頭地檢署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共同舉辦「一戶一信封」反賄選宣導活動,希望民眾善加利用反賄選信封檢舉。
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提醒民眾檢舉賄選時,應將證物放入信封內,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人人有責,並拒絕賣票,共同維護優質選風。
這次宣導活動印製「檢舉賄選專用信封」及海報,預定於 11 月 10 日前由警察局所屬各分局,利用警勤區戶口查察及家戶宣導勤務時分送至各家戶,並對民眾宣導政府反賄選、查察賄選的決心。
檢、警除了宣導反賄選全力抓買票,也建立民眾不賣票觀念,不論買票、賣票都有刑責,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買票最高刑責關 10 年,賣票最高關 3 年。
高雄地檢署提醒民眾一旦發現有人買票,應立即將賄選鈔票及相關證物放入信封且彌封,親自送到地檢署、調查站或警察機關檢舉,或者聯繫鄰近的警察機關收件,檢舉賄選最高獎金可獲新台幣 1000 萬元,對於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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