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主辦今年全民運動會期間,舞蹈運動項目未當場公布細項成績一度引發黑箱爭議,苗栗縣議員禹耀東今天質詢縣府教育處,批評承辦科長,並頒發「苗栗之光」獎座反諷。
2018 全民運動會在苗栗縣舉辦,賽事已於 4 日落幕,其中有關舞蹈運動項目裁判爭議及黑箱作業傳聞,今天仍在苗栗縣議會餘波盪漾。
禹耀東質詢指出,各縣市教練要求各場次裁判應採抽籤決定,並比照國際賽事,當場公布名次及細項分數,卻都不被受理,結果國標舞混合賽成績揭曉,苗栗縣代表隊包辦第一,常在國內外比賽「穿金戴銀」的南投縣國手反落居第四,主辦單位的公正性自然遭到質疑。
禹耀東在議場內播放各隊選手參賽影片,讓縣府官員當裁判評分,弔詭的是,南投縣贏得第一,苗栗縣第二。
禹耀東說,早在今年 5 月賽事籌備期間,就不斷提醒縣府教育處,全民運動會舞蹈運動項目歷年來屢屢發生爭議,苗栗縣好不容易有機會承辦全國大型賽會,務必審慎處理,然而承辦業務的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卻置若罔聞。
他批評承辦的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放任林姓裁判長一人強勢主導,導致外界對苗栗縣留下黑箱作業的疑慮,並頒發「苗栗之光」獎座,反諷意味濃厚。
苗栗縣府教育處副處長葉芯慧指出,由於全民運「舞蹈運動」項目被歸類在第二類比賽,評分方式採用序位法,不像「運動舞蹈」屬於第一類比賽,須比照國際標準當場公布細項分數,至於未當場公布序位,則是大會決議。
教育處體育保健科長李元友也解釋,裁判的判決、權責,行政單位無法干涉,「如果要我負責任,要我下台,沒有問題」。
苗栗縣教育處長徐永鴻會後受訪指出,舞蹈運動因裁判主觀性較強,但苗栗縣的水準仍在一定以上。他說,縣府承辦全國大型體育賽會主要提供行政相關資源協助,涉及專業的賽事規劃、安排及裁判等領域,仍由各單項委員會、總會主導,裁判長也由舞蹈運動總會聘請,由總會與裁判長共同討論決定裁判名單,均依相關規定總則規範辦理。
苗栗縣體育會國標舞委員會培訓教練葉瑞美告訴記者,裁判安排若由有私心的少數人主導,就容易產生弊端,當各縣市要求公開抽籤未果,或是連名次序位都不能當場公布,必須事後從網路查詢,難免引來黑箱作業質疑,期待未來在裁判遴選、裁判場次安排等面向,都能有一套更公開、透明機制,讓選手、教練都心服口服。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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