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平均每 8 個人就有一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雲林縣政府為響應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的「臉部平權」運動,今天簽署臉部平權承諾書。
雲林縣「臉部平權承諾書」是由縣府秘書長黃玉霜代表簽署,在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馬海霞見證下,成為繼桃園市、高雄市、台中市之後,全台第 4 個簽署臉部平權承諾書的縣市。
馬海霞表示,陽光基金會成立以來,一直服務燒燙傷、顏面傷殘朋友,並在各地成立服務中心,希望能協助各地燒傷顏損民眾,不再因為外觀而遭受異樣眼光與不公平對待。
她指出,根據陽光基金會 2016 年進行的「台灣民眾身體意象與經驗調查」顯示,在台灣,有 12.1% 的人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有 13.7% 的人因外貌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有 11.5% 的人曾因外貌被批評;相當於每 8 個人就有一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
為此,陽光基金會推動「臉部平權」運動,並辦理臉部平權繪本巡迴書展,以營造友善的環境。
黃玉霜說,雲林縣政府簽署「臉部平權承諾書」後,將透過社政系統持續建置臉部平權無障礙友善環境,並透過教育系統落實校園平權教育,同時經過文化的傳遞,將臉部平權的概念潛移默化在大眾日常生活中。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長林孟儀表示,臉部平權巡迴書展從今天起至明年2月底止分別在文化處、虎尾、斗南、北港等圖書館巡迴展出,期待民眾透過書展,了解每個人的能力、價值,是無法僅從外表判斷的,藉此呼籲大眾不要以貌取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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