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籲請內政部繼續推動聽證制度,儘速選任第二屆聽證主持人,並盼立即修正「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完善聽證作業程序。
2016 年內政部自學術、實務界遴聘 9 位聽證主持人,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時代力量新竹黨部上午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內政部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即將於今年10月底任期屆滿,但目前還沒看見內政部有續聘或遴選下屆聽證主持人的公告,希望內政部能夠續推聽證制度。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倡議專員余宜家說,回顧 2016 年內政部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從遴選到公告,就花了近 2 個月,內政部應儘快公布第二屆遴選辦法並選任主持人。
曾參與桃園航空城聽證的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子琳認為,聽證制度仍有改進空間,包括舉行聽證的程序作業不可倉促,選定當事人及陳述意見也應更周全。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雖然只是行政規則,但影響人民權益,建議召開修法公聽會廣納大眾意見,回應社會期待。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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