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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50場發表會3日登場 正反方代表須簽切結

製圖:芋傳媒林詠青

年底 10 案公投綁大選,50 場意見發表會 3 日起登場。中選會今天表示,參與發表會的正、反方代表應簽署切結書,反方意見者絕不發表贊成意見,正方意見者絕不出聲反對。

時代力量先前召開記者會指出,中選會針對愛家公投 3 案電視辯論會反方代表抽籤,其中3場竟由反同背景的「假反方」參加辯論,要求中選會應給清楚交代、提出補救措施。

中選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無論代表正方或反方參與公投案意見發表會,都是公投辦事處推薦的菁英,其代表正當性不應受到質疑。

為昭公信,中選會將依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至 167 條為行政指導,請參與發表會的代表簽切結書,代表反方意見者絕不發表贊成意見,代表正方意見者絕不出聲反對。

若有違反,該如何處理,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指出,中選會作為法定的獨立機關、選務機關,依法辦理選務及公投等所掌事務,此類問題,會予以瞭解,並依法處理。公投成案公告後,涉及個案者,均須維持客觀中立的立場,不評論個案或假設性問題。

中選會指出,公民投票法為確保國民直接行使民權,特別設計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讓支持及反對意見公開倡議,最後由國民深思熟慮後投下同意或不同意票。只要符合公投法相關規定,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的代表人都可申請設置辦事處,經許可的辦事處並得推薦人選參加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

中選會強調,民主的價值在於傾聽不同聲音。基本上預設反對公投主文者,只會成立反對辦事處,並代表反方意見參與公投意見發表會;而支持公投主文者,只能成立支持辦事處,爭取成為正方意見代表參與公投意見發表會。

每一公投案將舉辦 5 場說明會,50 場意見發表會將從 3 日起到 21 日止,由民視、台視、中視、公視及華視 5 家全國性無線電視台共同舉辦,每一家電視台均舉辦第 7 案至第 16 案 10 場轉播。

中選會表示,轉播時間可參考https://web.cec.gov.tw/central/cms/speechtable107 ,並同步於中選會網站直播,民眾也可透過手機觀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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