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 107 學年度將大學特殊選才納入正式入學管道,鼓勵學校招收特殊才能或不同教育資歷的學生,108 學年度核定 1014 個名額,比 107 學年度增加近 1 倍。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利於大學招收特殊才能或不同教育資歷的學生,教育部自 104 學年度開始推動大學試辦特殊選才招生計畫,107 學年度起將特殊選才納入正式入學招生管道,鼓勵學校以單獨招生方式錄取真正具潛力與才能的學生。
根據教育部資料顯示,104 學年度有 12 所大專院校參與試辦特殊選才招生,提供 53 個名額;105 學年則有 21 校參與,提供 151 個名額;106 學年度有 30 校參與,提供 292 個名額;107 學年度有 34 校參與,提供 555 個名額;108 學年度則有 44 校參與,提供 1014 個名額,幾乎是去年的 1 倍。
進一步分析參與學校,以北區 22 校最多,其次為中區、南區和東區;個別學校以海洋大學提供 65 個名額最多,其次是台大 64 個名額(含希望入學 35 個名額)、清華大學 59 個名額。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科長郭佳音受訪時表示,特殊選才管道招收的學生包含特殊才能和不同教育資歷,如境外台生、新住民子女、實驗教育學生等,只要學校校系有需求,都可以申請特殊選才管道,教育部不會限縮申請校系的領域。
郭佳音指出,大學特殊選才目前仍以小規模推動為原則,108 學年度限定名額上限為整體招生總名額的 1.5%,最後核定 1014 個名額,比率約 0.93%;至於 109 學年度的名額上限,將視學校需求和 108 學年度招生狀況進行微幅調整,但上限不會超過總名額的 2%。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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