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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漁業三法罰鍰過高 2千漁民農委會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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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消除歐盟黃牌警告,農委會修訂遠洋漁業條例等漁業三法,2000 多名遠洋漁民不滿罰鍰過高,今天集結農委會前抗議執法過當,控訴政府逼得漁民走投無路、無法生存。

歐盟在 2015 年 10 月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不合作國家。若未改善、轉入紅牌,恐將衝擊新台幣 500 億元至 600 億元產值,以及產業從業人員生計。

為消除黃牌警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火速修訂遠洋漁業三法,明訂業者若有重大違規,最高將處 600 萬至 3000 萬的罰鍰。不過,由於三法實施後,高額罰鍰讓漁民苦不堪言,包含蘇澳、琉球、東港等漁民今天都集結農委會前抗議並表達訴求。

根據漁民自救會提出的訴求,包含修正漁業三法調整罰鍰、取消漁工逃脫 6 個月限制僱用規定以利漁船出港作業,政府應強力護漁、讓漁業不適用勞基法等。

漁民自救會總幹事王新展指出,政府為了消除歐盟黃牌,漁業三法條條都是罰則,上路至今也已經罰了漁民1億 2000 多萬,漁業三法已經讓漁民走投無路。

宜蘭縣議會副議長林棋山則表示,農委會如果希望漁業能永續經營,訂出的法律漁民願意配合接受,但訂定法律之前應該跟業者溝通。

他也批評,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副主委陳吉仲、黃金城及李退之都不了解漁業,希望農委會能派一個真的了解漁業的人來領導,「漁民已經受不了了」,希望政府能聽到漁民的心聲。

對於遠洋漁民的抗議,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則指出,漁業署已經聽到漁民心聲,會持續跟相關漁業團體溝通,並在維護整體漁業利益下,協助漁民遠洋作業。

林國平強調,遠洋漁業條例是跟著國際規範在走,只要是國際規範部分,漁業署希望能繼續維持,讓漁業能在國際公海上作業,若漁民作業需要政府協助,也會盡量來幫忙。

2000 多名漁民在農委會集結抗議後,於下午 1 時 30 分,一邊遊行一邊灑紙錢前往立法院繼續表達訴求。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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