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團體提出包括通過反歧視法等 5 訴求,盼不再成二等公民。移民署今晚說明,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已具國內法效力,是否需增訂專法,現由法務部進行專案研究。
中國國民黨立委林麗蟬今天召開記者會,由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台灣新住民協會等 50多個新住民團體提出聯合聲明,盼政府勿讓新住民成為二等公民。
移民署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相關反映多有偏頗或資訊不完全易生混淆事項,特別提出說明。
首先,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已具國內法效力,移民署依今年 9 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決議,已進行撰擬行動計畫,並辦理法規檢視及國際審查作業,以進一步完善及建構無歧視環境;另,是否需另增訂反歧視專法,現由法務部進行專案研究中。
其次,新住民來台生活事務涉移民、教育、勞動、福利等不同機關權責,政府訂有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並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強設籍前新住民社會福利照顧之不足及個人保障,並成立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統合強化部會協調力量,且政策效益已落實。
移民署指出,關於新住民語言協助事項,內政部設有專線且提供7國語言諮詢服務;移民署也招募新住民擔任通譯,以協助各服務站對剛入境新住民的多語關懷訪談;未來也將規劃建構具公信力的審核與認證制度,和召開多場通譯制度策進座談會。
對於各界質疑新住民發展基金是否因國庫未撥補預算而影響新住民權益,內政部則再次重申,明年已編列新台幣3.2 億元預算,各項照顧服務工作不受影響,且基金年度預算編列仍依規定持續辦理,以每年 3 億元額度為原則編列、爭取行政院主計總處支持以維持每年 10 億元規模,不影響新住民相關權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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