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調查台中市某身障福利服務中心 2017 年間辦理夏令營,發生未受訓練的身障志工性侵學員事件;一所學校也發生校園性侵猥褻案,監察院通過糾正台中市政府及學校。
監委王幼玲、王美玉指出,台中市政府未查轄內某身障福利服務中心於 2017 年間申請公益彩券盈餘補助經費辦理聽障生暑期成長團體活動時,申請計畫內容與活動報名表內容不符,仍核可經費補助,也未落實對身障福利服務中心監督查核。
調查發現,身障福利中心運用未接受志工訓練及管理的行為人擔任活動志工,無查調行為人有無性侵害加害人紀錄證明、活動營隊在未立案範圍不符合公安規定等,導致 2017 年 7 月間活動期間發生身心障礙志工性侵學員事件,被害達 11 人,核有嚴重違失。
調查並指出,台中市一所學校自 2011 年起發生多起行為人對被害人性侵害性猥褻案件,地點遍及校車、宿舍、活動中心 1 樓廁所、樓梯間、晒衣場圍牆邊等處,學校漠視校園安全及防治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責任,核有疏失,依法提案糾正。
監委也促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司法院及行政院應予檢討改進。衛福部應會同教育部共同加強身心障礙者對性行為的認知及如何保護身體安全意識。
監委說,教育部對身心障礙者的性別平等教育不應只限特殊學校,應針對各類障別不同特性,發展適合各類障別身心障礙者需要的多元教材,教材內容必須包含性教育、同志教育及情感教育;並應教育身障學生的家長辨識及因應處理能力。監委要求相關單位針對障礙者的特殊需要,規劃性侵害防治的三級預防計畫。
監委指出,目前欠缺對身心障礙者受暴的高危險族群預警警訊,亟待衛福部謀求改善;警察、檢調及司法機關具詢、訊問兒童少年及身心障礙者的專業人員均有所不足,包括聽覺障礙者溝通的心理輔導資源等。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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