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今天指出,查獲林姓樁腳涉嫌以每戶新台幣 5000 元行賄,請託選民支持某南庄鄉長候選人,經訊問後認為林姓樁腳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苗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表示,檢察官黃振倫於 19 日指揮苗栗縣調查站、航業處台中站及頭份警分局,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執行搜索,約談南庄鄉長候選人林姓樁腳以及選民 17 人,經訊問,有選民坦承收取林姓樁腳 5000 元現金。
涉嫌收賄民眾供稱,林姓樁腳以每戶 5000 元現金代價,請託支持某南庄鄉長候選人,並主動交出2萬元現金,查賄小組也在林姓樁腳家中,當場查扣現金 3 萬 3000 元以及手機等證物。
經檢察官漏夜詢問林姓樁腳,認為其違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9 條第 1 項,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絡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將持續深入追查釐清行賄情節。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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