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預告最低工資法。勞工團體對此表達肯定,希望可以儘速送進立法院審查,不過勞團也建議,最低工資法的參採指標上,應增加 OECD 的低薪標準及 17 項重要民生物資年增率。
勞動部今天預告最低工資法草案,外界關注的「應」及「得」參採指標也出爐。應參採指標部分僅有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其餘的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等 10 項指標則列為「得」參採指標。對此,勞工團體紛紛表達對訂定法案的肯定,但也有提出不少建議,盼勞動部參考採納。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受訪表示,用法律位階來保障勞工的最低工資是可以肯定及對的方向,不過希望能有更多的資訊公開揭露,讓外界也可以參與。
孫友聯指出,應參採指標只有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部分,應該要更細部的去討論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中,哪些是跟勞工息息相關的。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受訪則認為,最低工資法的罰則應該額外訂定,而非綁著勞動基準法會比較好。
戴國榮也指出,目前納入的應及得的參考指標中,應該多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低薪標準及 17 項重要民生物資年增率等,並訂定起始工資。
戴國榮表示,草案中也應該明定,如果出現爭議雇主需負舉證責任,並建立勞工即時領取差額的機制,讓勞工可以不需要經過勞資調解等程序,就可以拿到少給的工資。
他建議,原本的工作小組是勞資雙方可以溝通對話的平台,應該要保留下來,讓勞資雙方仍有溝通管道。
除此之外,戴國榮說,草案中應明定月薪及時薪不得脫鉤,保障勞工權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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