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路假訊息審核機制,行政院今天說,將修正「數位傳播通訊法」,若有人檢舉發現在社群網站散播不實訊息,可要求社群平台業者查核,若查證屬實必須下架,否則將處以罰鍰。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上午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行政院將修正「數位傳播通訊法」,增列政府機關或檢舉人如果發現有人在社群網站散播不實訊息,可要求社群平台進行事實查核,若查證屬實,業者必須在時限內下架,否則將處以罰鍰。
Kolas 說,若經司法系統查明後認定訊息正確,社群網站可將內容重新上架;但確切的修正內容,例如下架的時間限制、罰鍰金額等,將待行政院 14 日院會通過後再對外公布。
Kolas 指出,相關立法與修法的前提是不侵犯言論自由,而這次修正法案並不是為了限制發文者的自由,而是希望善盡發布訊息前的查證外,也要賦予社群平台更多的查證責任。
事實上,不只是台灣,由於歐盟選舉將至,為了避免不受俄羅斯等國的假訊息干擾,除了增加預算外,也要求臉書、Google、推特、Mozilla 等業者,及線上廣告與交易商會等「迅速且有效」的採取行動,以呼應對抗假訊息。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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