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躉購與競標價格每度差 3.3 元惹議,監察院要求經濟部檢討改進。經濟部今天表示,併行躉購競價推動離岸風電,藉由主動競標機制,幫全民省下 4000 億元的購電支出。
經濟部 11 月 29 日預告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其中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新台幣 5.1060 元,較今年的每度 5.8 元,降幅達 12.71%。對此,監察院日前發布新聞稿表示,離岸風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法制作業未盡周延,且躉購費率過高,要求經濟部檢討改進。
經濟部今天召開「澄清監察院離岸風電檢討報告記者會」,由部長沈榮津親自說明。
沈榮津說,離岸風電發展是依照電業法訂定「電業登記規則」,及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均有法律或是命令作為依據,並沒有適法性的疑慮。
至於離岸風電競價價格每度僅約 2.5 元,低於今年的躉購費率約 3.3 元。沈榮津表示,競價不代表開發商實際成本,不能跟躉購費率 5.8 元相提並論。
沈榮津說,依台灣歷年推動的躉購費率歷程看,這幾年來並無過大波動。與國際相比,英國躉購費率每度為 5.7元與台灣差不多,日本躉購費率為 9.8 元,台灣比日本便宜約 4 元。
他說,訂定明年度的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時,有參考國內海關進口實際資料,及英國在 2010 年到 2017 年完工併網離岸風場的成本資料。同時也考量國內設置環境、併網成本、除役費用及漁業補償金等,提供設置者合理利潤。
至於監察院指出,遴選委員會多數來自政府機關,有過於強調主導推動政策的疑慮。
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說,遴選委員會共 23 位委員,委員背景多元,分別來自於法律、技術、生態保育、地方及財務金融等領域,其中有 11 位委員是來自政府部門,其他 12 位則是外界的技術專家,也括地方、漁會等委員代表。
經濟部也表示,離岸風電政策採躉購、競價併行制度,是節省整體購電支出,而躉購和競標之間的價差其實是政府主動作為,幫全民省下 4000 億元的購電支出。
林全能表示,競標價格較低是因為透過遴選的 3GW,來建立國內離岸風電自主能量的建構,所引發的效果,廠商也會考量遴選及競價的價格,加上技術精進及代輸直供等因素,訂出策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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