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公投綁大選衍生許多亂象,其中公投主文又長又難懂,成為討論焦點之一。學者認為,現行公投案以「你是否同意」開頭,易產生雙重否定問題,未來中選會可提出示範版本或加入法案內容,讓題意更明確。
公投法修正通過後,門檻大降,公投提案暴增,37 個全國性公投提案,最後成案合併九合一大選投票的共有 10 案,投票當天發生許多亂象,不但創下開票最久紀錄,還出現投票時間截止仍大排長龍投票。
根據「公投法」第 23 條規定,公投案公告後時應於 1 個月到 6 個月之間,且該期間若遇到全國性的大選,應一起舉行。這次 10 案公投,以最晚成案的「以核養綠」為例,10 月 23 日公告成案,11 月 24 日就投票,選民只有一個月時間了解議題,和瑞士公投案從申請到進行投票時間可能長達 4 年相較,實在過於匆促。
匆忙上陣的結果,加上議題眾多、主文過長,導致許多民眾看不懂,甚至可能投下和自己立場相左的結果。其中主文的敘述,以「你是否同意」開頭,易產生雙重否定問題,讓人一頭霧水,引發網路上掀起照樣造句風潮,凸顯其問題。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指出,中選會在審查過程中,想讓各提案主文中性呈現,要求不能把理由也寫進主文,這是對的,但一律用「你是否同意」制式開頭,文意上較複雜化,容易產生雙重否定問題。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也說,他也不認為公投主文須以「你是否同意」開頭,以反核食公投來說,前面已有「是否」,後面又有「維持禁止」,文意上變得複雜難懂。
反空污公投這次也通過,但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受訪指出,此公文的主文並未寫清楚,主文寫到要以平均每年至少降 1% 的方式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但火力發電廠是指燃氣還是燃煤,並未清楚載明,若是降燃氣恐導致燃煤增加,空污可能更嚴重。
胡博硯認為,主文問題不一定要修法,中選會可提出範本,提案者須依此模式,若不依循,也明確告知文字會被修改。
廖元豪說,重點不是主文文字要多長,而是提案明確。以挺同或反同公投來說,可明確提出理想的民法或專法的法案是什麼樣子,也讓民眾做決定時了解,投下同意的效果為何。
廖元豪以美國加州今年 11 月的公投綁大選為例,公投案也有 11 案,主文更複雜,但這是直接民主要付出的代價,提案者題目必須「講清楚要什麼」,政府也要提供充足資訊,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協助擬法案條文、計算公投成本等,各方面的細節都要注意到。
為使公投主文更簡潔易懂,中選會擬修正公投案主文字數不超過 30 字為限。除此之外,選民除了投票,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選前受訪時就提出,公投是直接民權的展現,除了由人民表態同意或不同意外,應該是「你懂你才去投」,對議題熟悉、有下功夫,才是深思熟慮的民主。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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