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今天公布年度十大兒保新聞,其中 7 則新聞是發生在 6 歲以下幼兒身上,兒虐類型以身體傷害居多,其次是性侵,最小的受害者年齡僅 3 個月大。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蒐集今年 1 至 10 月與兒童保護案件相關的 241 則報導,由各地家扶中心的 973 名社工與近百間家扶「兒保好鄰居」店家參與票選,家扶基金會今天也召開記者會,公布 「2018 年度十大兒保新聞」。
根據家扶基金會資料顯示,今年 241 則兒保新聞中,共造成 348 名兒少受害,54 名兒少失去生命,以身體傷害類型比率最高,其次是性侵猥褻,父母、繼親、同居人和親戚等加害人就佔近 5 成,其次是業務照顧者約占 2 成 3。
從今年入選的十大兒保新聞來看,身體傷害致死有 4 則,性侵有 2 則,殺子自殺、疏忽照顧、兒少自殺和社論各 1 則,其中 7 則新聞發生在 6 歲以下幼兒身上,包括撿糞充飢、鞭打等大人也難以忍受的極刑,卻發生在無自保能力的孩童身上。
台灣兒童急診醫學會理事長吳漢屏指出,很多疏忽照顧或身體傷害都是等到情況很嚴重時才會送到醫院,也沒有照顧者會坦白誰是加害人,因此現場線索很重要,證據會說話,很多第一線醫師已接受兒保教育訓練,用醫學知識協助確認究竟是意外、碰撞或是兒虐等問題。
除了宣導兒虐防治,吳漢屏認為,兒童教育也很重要,要教導兒童自我保護與認知,知道哪些行為不適當,有拒絕的權利,而醫療、警政和社政必須緊密結合,一旦有空隙就會產生漏洞,因此他也致力於建構網路平台,串連警政和社政共同守護兒童。
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婦幼安全科科長陳玲君也表示,過去兒虐案件都是透過 110 報案,現在越來越多經由社群媒體爆料,但透過社群爆料可能因資料不齊全,導致警政花很多時間追查,反而影響時效性,因此呼籲民眾發現有兒童受虐時,能撥打 110 或 113 報案。
家扶基金會執行長何素秋指出,小燈泡事件喚起大家對兒虐的重視,政府也規劃要增聘 3000 名社工,但要做好兒虐防治,警政、醫療、社政的橫向聯繫還有很多進步空間;兒虐發生時,傷害已經造成,家扶基金會更希望從預防做起,不斷宣導兒保和親職教育的重要姓,希望大家多點關心、及早發現,不要等孩子奄奄一息才送到醫院。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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