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名路透社記者採訪洛興雅危機被緬甸仰光的地方法院以違反國家機密法重判 7 年,2 名被告 11 月提起上訴,受理上訴的上級法院將開庭審理。
32 歲記者瓦隆(Wa Lone)和 28 歲記者喬索歐(Kyaw Soe Oo)去年 12 月遭逮捕,經仰光的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年 9 月判刑。這起矚目案件,引發外界質疑緬甸民主進程,外交界與人權團體更提出強烈抗議。
兩人的辯護律師 11 月初提起上訴,提出警察構陷的證據,並強調全案缺乏犯罪證明。
路透總編輯阿德勒(Stephen J. Adler)發表聲明說:「我們期待向緬甸高等法院提出理由,說明何以必須撤銷原判決,因為原審對 2 名被告判刑 7 年是個極其惡劣的錯誤。」
原審法官 9 月判決,瓦隆和喬索歐在報導洛興雅危機期間意圖取得機密文件,觸犯國家機密法罪名成立,判 2 人 7 年徒刑。
人權團體和外國觀察人士痛批這些指控是對媒體自由的攻擊,意圖阻止媒體報導洛興雅危機。
緬甸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在 9 月間說,兩人坐牢無關言論自由,而是犯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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