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今天通過「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預告修正案,副主委翁柏宗指出,因應 5G 開放調整頻段係數,初估業者未來至少省下新台幣 5 億元以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的委員會議審議「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預告修正草案,落實規費法定期檢討規費收取原則,通過增訂「商業實驗研發電信」收費項目,同時調整行動通信業務的「偏遠地區涵蓋係數」、「每 MHz 頻率使用費」及「頻段調整係數」等相關計費基準。
翁柏宗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明,因應 5G 開放,因為是高頻,物理特性與涵蓋範圍不同,因此重新規劃頻段係數,原本分為 1GHz 以下、1-2.2GHz、2.2GHz 以上 3 段,頻段係數分別為 1、0.9、0.8;現階段配合 5G 頻譜規劃分為 4 個區段,1GHz 以下、1-3GHz、3-6GHz 及 6GHz 以上,頻段係數分別為 1、0.75、0.18 和 0.004。
根據 NCC 統計,過去 5 年收取行動寬頻頻率使用費的規費收入,2015 年為 24.2 億元、2016 年 27.6 億元、2017 年 33.6 億元、2018 年則是 35.6 億元。
翁柏宗指出,頻段係數調整,會讓業者所付的頻率使用費下降,由於政策將在預告後 60 天後才會正式上路,他初估,應該至少會省下 5 億以上,將等政策確定後再對外報告。
NCC 表示,部分偏遠地區及重要交通運輸路線上的訊號涵蓋率仍不盡理想,為鼓勵業者持續投入寬頻建設,一併修訂現行「偏遠地區涵蓋係數」規定。
翁柏宗說,像北迴、南迴鐵路有許多隧道,可於主管機關公告的指定區域建置行動寬頻,可獲得頻率使用費折抵。
NCC 強調,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預告修正草案,修訂行動通信業務「偏遠地區涵蓋係數」及「頻段調整係數」是為了落實提升寬頻建設涵蓋率,以誘因方式促使行動寬頻業者於偏遠地區增加行動寬頻網路建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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