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銓敘部日前派員到韓國考察,今天在考試院會報告指出,台灣可參考韓國作法,放寬為撫育幼兒的公務員每天可減少的工時,且不限於撫育未滿 3 歲子女。
銓敘部在考試院會中進行「107 年考察韓國公務員友善職場措施相關人事制度情形」業務報告。
銓敘部表示,韓國政府近年來為改善公務員長時間工作慣例,提出許多相應的人事管理措施,因此派員在今年10 月 16 日至 19 日赴韓國實地考察。
銓敘部指出,韓國在減少工作時數方面,若公務員有照顧 5 歲以下的幼兒需求,在 2 年內可每日減少工作時間 2 小時;女性公務員在孕期中,也可每日減少工作時間 2 小時,且減少的工作時間都不予扣除薪俸。
不過,業務報告中也提及,在實務運作上申請人數不多,首爾特別市政府認為,可能是為了避免造成其他同事負擔。
至於台灣現行作法,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不管是公務員或勞工,受僱者為照顧未滿3歲以下的子女,可以每日減少工時 1 小時。
銓敘部報告提及,台灣可參考韓國公務員有照顧 5 歲以下的幼兒需求,在 2 年內可每日減少工作時間 2 小時的作法,進一步減少工作時數以及放寬受照顧者年紀。不過,若公部門放寬規定,可能帶動民間企業跟進,影想範圍廣,仍須審慎評估。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