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在浩鼎案中一審被判無罪。科技部長陳良基今天表示,科技基本法已修正,明確規範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未來沒有灰色地帶,政府有責任讓大家安全發揮創意。
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被控收受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賄賂,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今天宣判,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全案可上訴。
翁啟惠在聲明中指出,浩鼎案是第一個關於技轉的官司,如果沒有正確的認識,以為從學術單位取得技術授權就等於獲得巨大利益,將廠商依規定出錢取得的技術授權當做圖利,而把發明人投資支持自己技術的合法行為當成貪污,將會嚴重阻礙台灣科技發展。希望檢調能從審理浩鼎案得到進一步的認識,並因此理解科技基本法的立法意旨,好讓剛開始起步的生技產業能順利發展。
陳良基上午受訪指出,他還沒有看到判決書,尚無評論。他表示,科技基本法已經修改,政府有責任要營造環境,讓大家可以安全發揮創意,在科技不斷突破下,哪些可做、哪些不能做,法令上都要訂清楚。
陳良基指出,執行過程的免責、該遵守的法令、該迴避或公開的,都正式列在法令裡,讓未來在處理技轉、評估效益時,能有所依循,也透過明確規範掃除灰色地帶,他強調,未來沒有灰色地帶,只有可以走跟不能走兩種。
陳良基說,科技部也持續對學界、學研單位說明,有規定的才能做,沒有規定的就不能做,包括哪些該公開、公開到哪個層級、是幾等親等,全部都用法律列舉清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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