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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離岸風電業者提說明 僅一家談及漁會溝通

圖片來源:中央社

彰化縣政府今天表示,初步檢視,4 家離岸風電業者提出的說明意見都不完備,像與漁會溝通方面,僅一家業者提及,其餘業者都未說明。

彰縣府建設處長代理經濟暨綠能發展處長劉玉平表示,收到的文件扣除附件約 200 頁,上次經濟部能源局發文到彰縣府回函約花 4 天,審查文件會依程序進行,但這次花的時間絕對超過 4 天,且這次發出的文件會明確說明同意或不同意。

劉玉平表示,初步檢視業者提出的說明意見,縣府提出的有關漁民、漁會溝通相關資料、漁業轉型轉導及漁業回饋補償具體數據方案等項目,業者的說明都不完整,像與漁會、漁民溝通方面,僅沃旭提資料證明曾拜會漁會、漁民,但也沒達成共識,其他業者則沒資料。

至於其他項目,劉玉平說,有的業者有提說明但不完整,有的業者根本沒說明,縣府審完後會發文給能源局;此外,離岸風電開發商承租海域作為發電基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一年可收到近新台幣 6 億元租金,受影響的是彰化,希望檢討有關回饋部分,也將發文給國產署,期盼中央政府具體承諾。

能源局昨天發出公文,將中鋼公司、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沃旭能源、北陸能源(NPI)及玉山能源 4 家離岸風電業者針對彰縣府要求與漁會、漁民溝通及產業在地化等說明徵詢彰縣府意見,以取得複審同意書;不過,劉玉平說,文件內容太多,無法一天內審完。

由於 4 家離岸風電業者確定無法以去年費率每度 5.8 元簽約,其中沃旭能源表示,暫停並重新評估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所有活動、專案時程、在地供應鏈的承諾與已簽署的合約。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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