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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觀宏專案 觀光局與業者達成6共識

圖片來源:中央社

越南團 152 人脫逃後,觀光局今天邀集業者檢討觀宏專案,觀光局傍晚表示,已經達成 6 項共識,其中台灣接待社若違規記點達一定程度,則不得再接待觀宏專案旅行團。

12 月底 4 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共 153 人入境高雄,有 152 人脫逃失蹤,是史上最大的假觀光,真偷渡案件,觀光局表示,事發之後除立即註銷越南送客旅行社 International Holidays Trading Travel 送客資格及該公司後續申請但未入境團客簽證,並且暫停受理越南觀宏專案申請。

觀光局表示,今天邀集國內旅行業代表,研商強化預防規範及通報作為,會中達成 6 項共識,包括強化接待社通報責任、限縮組團社推薦管道、採行嚴格之審核條件、落實團進團出規範、有關脫團旅客收容或強制遣返出境費用以旅客自負遣返費為優先,國內接待旅行負連帶保證責任,以及加重組團旅行社退場條款。

觀光局說明,過去台灣接待社一旦發生旅客脫逃事件,得在 10 小時內通報,未來將縮短為 2 小時,違規記點達一定程度者即不得接待觀宏專案旅行團,另外,國外組團社推薦管道則限縮為交通部觀光局駐外辦事處、當地國國家旅遊局、公協會,不再接受國內接待社推薦。

在嚴格審核條件方面,觀光局說,組團社不得借牌或併團,並且須出示與台灣接待社合約書、機票訂位紀錄或其他佐證資料,此外,團體旅客如未能同航班,應有領隊於入境機場確認為該團團員,無領隊確認者一律不予入境。

觀光局表示,將儘速彙整本次會議共識意見後,依行政作業程序提送上級機關召開會議,研商修正「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台簽證作業規範」,也呼籲國內旅行業者協力預防脫團與通報,以維護觀宏專案正常運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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