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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竊取巴斯夫公司商業機密 1交保5羈押禁見

圖片來源:中央社

桃園地檢署 4 日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罪,針對國際化學公司巴斯夫在台子公司的 6 名現任、離職高階主管,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除一人以新台幣 10 萬元交保外,其餘 5 人都羈押禁見。

國際化學公司巴斯夫在台子公司,6 名現任及離職高階主管涉嫌竊取電子級製程等營業秘密,技術移轉給中國的同業競爭公司,技術市值估計達 1 億歐元(約新台幣 35 億元)。

桃園地方檢察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日前獲報情資後,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趙燕利及檢察官呂象吾偵辦,經過密集監控蒐證,4 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單位同步搜索涉案在職與離職員工住所、廠商辦公處所,除查扣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及相關文件。並拘提 44 歲黃姓男子、55 歲林姓男子、45 歲余姓男子、45 歲葉姓男子、43 歲許姓男子、40 歲陳姓男子等 6 人到案。

檢察官指出,德商巴斯夫集團於 1991 年間在台設立台灣巴斯夫公司,黃男為台灣巴斯夫公司全球性電子材料業務工程部門總監,也是台灣巴斯夫公司工程部門最高負責人。由於中國地區某電子材料公司與巴斯夫集團業務高度重疊,雙方為同業競爭關係,中國公司便拉攏黃男加入。

檢察官表示,黃男與林男、余男、葉男、許男及陳男等 5 名台灣巴斯夫公司離職員工合作,私下與這家中國公司簽立高價合約,並在中國地區的江蘇省鎮江市籌劃建造化學工廠,林男等 5 人更同時進入這家中國公司任職。

檢方表示,黃男利用其擔任的職務機會,涉嫌竊取巴斯夫公司純化技術關鍵製程圖,並交給林男等人做為中國公司設計化學工廠製程之用。訊後認為 6 人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罪嫌重大,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4 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5 日審理後,除陳男以 1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外,其餘 5 人都羈押禁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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