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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證實 胡志強繳回溢領退休金

圖片來源:中央社

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因被銓敘部認定,溢領退休金新台幣 163 萬餘元,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後,台中分署今天證實,胡志強已經委由秘書匯款繳納完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2018 年 9 月起,陸續受理來自各縣市政府及考試院銓敘部移送的追討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案件,案件共 26 案、金額總計新台幣一億元,其中個人部分有 7 案,金額自 10 萬元到 543 萬元不等。

胡志強經銓敘部核算「黨職併公職」年資,共計 10 年 10 個月,包含在「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世盟)」與「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亞盟)」任職,及 1975 年至 1984 年英國留學期間,共計溢領 163 萬 9777 元。

案件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後,台中分署立即發出傳繳通知,請胡志強在今年 1 月 8 日前自動繳納,執行官與胡志強的秘書聯繫後,分析「利弊得失」及考量「社會觀感」,並商請秘書代為勸諭在期限前自行繳納。

台中分署今天證實日前已獲胡志強同意,配合法令規範繳回溢領的退休金,胡志強的秘書並已在本月 4 日下班前代為匯款繳納完畢。

依據 2017 年 5 月實施的「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規定,公職人員仍支領退休金者,應由核發機關扣除已採計的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後,依原適用退休法令所定給與標準及支領方式,重行核計退離給與。

若有溢領退離給與者,則應由核發機關以書面處分令領受人或經採認的社團返還。銓敘部清查發現,共有 220 名公職人員退休年資併入黨職計算領取退休金。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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