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觀念雖逐漸普及,但多數人仍受傳統「傳子不傳女」習俗影響。根據財政部統計,2017 年民眾遺產實徵案件 8271 件中,男性繼承人占比達 64%,遺產總額則高達 7 成 4 屬男性繼承。
根據財政部統計,民國106年國人遺產實徵案件共 8271 件,男性被繼承人 5301 人,占 64.1%,較女性高出 28.2 個百分點。且實徵案件遺產總額中,有高達 7 成 4 屬男性被繼承人。
對此財政部表示,會有這種情況,可能因家產的持有以男性為主,以致有遺產者亦以男性居多數。
另外,民法雖明文規定兩性有平等繼承財產的權利,但 2017 年遺產拋棄繼承人 5.6 萬人中,女性為 3.2 萬人,占 56.3%,較男性之 43.7%,高出約 13 個百分點,且往年大致維持此種差距,顯示在「家產不落外姓」及「傳子不傳女」觀念下,家產繼承仍以男性居多,凸顯國人在財富傳承上,大多由男性傳給男性。
就縣市別觀察,國人遺產拋棄繼承人的性別比重,2017 年除連江縣及嘉義市外,其餘各縣市均呈女性占比高於男性,顯見在遺產繼承的性別差異普遍存在,其中以宜蘭縣 62.5%、 南投縣 62.2%、澎湖縣 59.8%、雲林縣 59.7% 較高,顯示離島及農業縣市,受傳統風俗與社會觀念的影響似乎更深。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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