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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原民在地就業機會 原民會補助雇主

圖片來源:中央社

為了讓原住民族地區企業或團體提供在地優質職缺,原民會擬發給最高 7 萬 2000 元獎勵金給予雇主,盼用經濟誘因鼓勵雇主創造在地就業機會、讓青年在地深耕永續就業。

大都市工作機會多,常常吸引青年離鄉打拼,也讓偏鄉的青年流失嚴重。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年首度辦理「108 年原青 Taloma─原鄉在地化深耕就業計畫」,盼為原住民青年創造返鄉就業機會,進而深耕原鄉、活絡部落。

根據計畫內容,只要公司行號、民營團體或私立學校等事業單位在原住民族地區提供薪資每個月達新台幣2萬 6000 元以的職缺,並從今年起開始僱用 15 歲以上 29 歲(含)以下非在學原住民青年、或就讀在職進修班學生、博士班學生等,且勞工若連續在職滿 3 個月以上者,雇主就可獲得獎勵金。

原民會指出,發給雇主的獎勵金每月有 6000 元,最長可領 12 個月,最高可領 7 萬 2000 元,若各公司行號、民間團體想參加計畫,須在 9 月 30 日前向原民會申請,期望能透過獎勵方式,讓公司企業或民間團體提供原住民地區內優質職缺,並讓青年回鄉工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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