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監獄黃姓管理員涉嫌幫受刑人攜帶手機、酒類等物品,花蓮地檢署昨日發動搜索,將黃員聲押獲准。
花蓮監獄今天指出,1 年前發現黃姓管理員言行有異,政風單位將他列為高風險人員,並在去年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前來花監將黃員帶走。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經調查黃姓管理員負責花蓮監獄入口門禁,竟利用執行職務之機會,涉嫌向受刑人收取賄賂,同意代為攜入手機、SIM 卡、酒類等各式物品,並依次收取代價。
王怡仁指出,昨天搜索並將黃員約談到案,訊後因認被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貪污罪嫌,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且有勾串證人之虞聲請羈押,昨日下午經台灣花蓮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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