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期兒虐事件頻傳,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每年全球估計有上千萬兒童遭暴力侵害,兒童遭虐後會造成一生身心創傷,呼籲各國落實懲罰暴力法律。
世衛組織在 2018 年發表報告,對兒童施暴行為指的是對 18 歲以下的人一切形式暴力行為,施暴者可能是父母或其他照護者或陌生人。
另據世衛組織 2016 年報告,全球每年有上千萬兒童遭暴力侵害,其中更約有高達 4 萬 1000 名 15 歲以下兒童被殺害;死亡的兒童中大部分死因不恰當地被歸咎於跌落、燙傷、溺水和其他原因,上述數字恐怕低估了問題的嚴重性。
世衛組織強調,兒童遭虐後會成造成一生身心創傷,且會導致長期精神緊張,若極度緊張更可能損害神經和免疫系統發育,更令人擔心的是曾經受過虐待的兒童在成年後,憂鬱症、酗酒、濫用藥物甚至反成為施加暴力者的危險性增加。
此外有一些特點可能增加兒虐風險,包括兒童與父母或照護者之間缺乏情感連結、育兒做法欠佳、家庭破裂和分離及早婚或強迫婚姻者。
另外,在社會因素層面,包括社會和性別規範造成暴力正常化的環境、政策不當使得性別或社會不平等現象持續、社會保護不足、自然災害及執法不力等也是兒虐風險因素。
世衛組織表示,兒童暴力行為是可以預防的,須在個人、親密關係、社區、社會等 4 個相互關聯的風險層面上處理風險因素和提供保護。
世衛組織也呼籲各國落實執行對兒虐暴力行為的法律、改變關於性別角色的觀念和行為、提供安全環境、支持父母和照護者,提供育兒培訓及改善收入和經濟狀況等。
此外,政府部門應有機制持續關注受害兒童和家庭,可降低反覆發生虐待行為的危險,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不良後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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