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今天說,鯖鰺漁業管理辦法修正內容春節後預告,研擬 1 到 5 月開放 100 噸以上扒網漁船在蘇澳外海 6 到 12 浬海域作業 80 次,預告期 30 天,並非春節後就施行。
聯合報今天報導,為保護每年產值達新台幣 40 億元的鯖鰺漁業,漁業署原研議每年 6 月禁漁期外,在鯖魚 2 至 3 月產卵期間再禁漁 1 個月;但不敵南方澳扒網漁船業要求,漁業署改弦易轍,去年大選前拍板 2 月禁漁 20 天,但同時開放 100 噸以上扒網漁船進入鯖魚主要產卵場蘇澳外海「紅火心」捕撈 80 天,最快農曆年後上路。
王正芳接受電話訪問指出,「鯖鰺漁業管理辦法」在 102 年實施,有兩大重點,第一是禁漁區,台灣本島距岸 6 浬內海域全年是禁漁區,扒網漁船都不能進入作業;以及全年距岸 6 到 12 浬海域 100 噸以下扒網漁船可以進入作業, 100 噸以上扒網則不能進入作業。
第二是禁漁期,規定北緯 24 度以北海域,每年 6 月一整個月是完全是禁漁期。
王正芳說,除了 6 月鯖鰺成長期的管理,漁業署之後與地方政府、漁會、NGO等組成諮詢小組開會,決定從 107 年 2 月起,施行產卵期禁漁期 20 天,施行以來都是 20 天,並非今年春節後才把禁漁期縮短為 20 天。
此外,去年諮詢小組也召開 4 次會議,決議每年 1 到 5 月,要針對蘇澳外海的 6 到 12 浬海域,漁民俗稱的紅火心海域,開放 100 噸以上扒網漁船作業 80 次,與會的成員還有科學家,包含海洋大學教授呂學榮也認可從 102 年進行管理以來,魚體長度有增加,同意可以開放。
王正芳強調,根據決議修改「鯖鰺漁業管理辦法」相關內容,今年春節後預告,預告 30 天期間彙集社會各界意見,再一次整理後,才會進行公告擇定施行日期,希望各界不要誤會春節後立即實施。
貢寮區漁會理事長陳國光表示,政府政策錯誤,魚群進到宜蘭海域,漁民就要求漁業署開放,那只要有魚群,每個縣市都會要求開放。應該整年禁止 100 噸以上漁船進入 12 浬內捕魚, 12 浬以外全面開放,不需要休漁期,因為一旦休漁會影響到工廠、運輸等相關產業鏈。
陳國光說, 12 浬內應全面禁漁,過了 3 、 5 年,經學者調查研究過後,若魚群有明顯增加,只要摒除魚群排卵期,開放 1 、 2 個月讓漁民捕撈,如此就能達到多贏局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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