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衛生局今天晚上表示,追查「後埔戰鬥雞」連鎖炸雞排店,使用逾期生鮮雞肉製作雞排,衛生局命令業者 24 小時內下架違規產品,同時,雞排原料的製造地必須暫停作業。
新北市府衛生局今天晚上發布新聞表示,衛生局約談「後埔戰鬥雞」葉姓負責人到案說明,查證業者有使用逾期的冷藏生鮮雞胸肉原料,製作成調理香雞排。
查獲的另外 7 項產品中,業者也無法提出生產製造進貨等相關資料佐證。經查,業者供應下游 10 家業者,作為雞排原料。
衛生局說,業者貯存及使用逾期的雞肉原料,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府經濟發展局今天查核位於土城區和平路的製造地,結果判定工廠沒有登記證。生產製造場所的報廢品與成品混放,並無專區貯存逾期原料。
業者也沒有產品原料驗收紀錄及進貨憑證,且生產加工肉品未能提出生產製造過程、有效日期評估依據等多項缺失。衛生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命業者 24 日起暫停生產製造食品,責令業者 24 小時內下架違規產品。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