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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促推倒參選保證金高牆 提修法改為登記費

圖片來源:立法院網站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說,參選保證金門檻過高無異一道高牆,將提修法改為登記費,最高不得超過基本工資 5 倍;選舉公報上的照片則主張修法限用 6 個月內照片。

徐永明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獨立候選人、小黨要參選公職,都遇到制度性的歧視或阻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罷法)授權給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選舉保證金門檻,但金額不是法律規定,而是中選會的行政裁量。

徐永明說,以參選直轄市長為例,在台灣參選保證金要新台幣 200 萬元,但在東京只要約 84 萬元、倫敦約 40 萬元、阿姆斯特丹約 8000 元、柏林 0 元,因為德國已經宣告公職參選保證金是違憲的,為什麼台北市長的參選保證金最高,應該修法。

另外,徐永明說,中選會只會查核候選人學歷、性別、年齡等,但有許多候選人印在選舉公報上的照片跟本人差很多,有沒有詐騙之嫌,一般民眾辦護照、駕照都規定要交 6 個月內的照片,選舉公報視同公文書,竟然沒有規範。

徐永明表示,他將提出選罷法修法,將保證金改為登記費,這應該只是一般行政規費,且登記費最高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 5 倍,才符合公民平等參政權,若能繳交一定人數連署,也能替代登記費;而選舉公報的照片,也要改為交 6 個月內照片。

出席記者會的歐巴桑聯盟總召張淑惠說,保證金對一般小民來說,是保證不能參選金,個人參選一定要有政黨奧援,小黨則要靠利益團體、財團贊助,如果參選門檻這麼高,就要跟別人拿經費,一日受制於人就終身受制於人。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表示,之前她登記台北市長選舉,準備好所有資料,但拒繳 200 萬元保證金,她認為保證金制度長期影響公平參選,高額保證金阻撓公民參政,希望藉由拒繳的行動,打釋憲的官司;感謝時代力量提出修法,呼籲大黨盡快跟進。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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