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婚團體質疑法務部同婚專法的制訂違背公投民意,今天赴法務部抗議。法務部表示,「同婚法制」名稱內容尚未定案,希望挺同、反同者各退一步,能用最大共識完成立法。
新心婦女聯盟籌備會多名成員指出,公投結果並無提及要立同婚專法,若法務部堅持推同婚專法,就違背公投民意,藐視公投結果。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部長蔡清祥昨天在媒體茶敘時已明確表示,法務部將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及公投第 10 案、第 12 案結果制定專法,至於專法的名稱及內容,大家還有不同看法,希望大家能夠彼此退讓,尊重對方,讓台灣的社會更和諧,台灣人都很善良,不希望因這個議題造成社會的撕裂,希望能用最大共識完成立法。
法務部官員指出,考量新心婦女聯盟籌備會對未定論的立法方向做過度反應,因此發布新聞稿澄清,重申目前專法名稱內容均未定案,法務部研擬專法,會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意旨並尊重公投第 10 案、第 12 案結果,絕不會有違背大法官解釋及公投結果的情形,法務部會盡最大努力在限期內完成立法,也請各界勿揣測誤會。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民國 106 年 5 月 24 日做出第 748 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 2 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由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以民法外形式保障同性權益公投案,去年同意票數跨過 493 萬門檻,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而過關;依公民投票法規定,行政院應於中選會公告公投結果翌日起算 3 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並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送交審議期限為 3 月 1 日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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