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官黃瑛足曾承辦孫道存、洪敏泰等滯欠大戶案,靠細膩心思從繁雜金流找出義務人逃費破綻,成功追回超過 60 億元欠款,也榮獲法務部模範公務員。
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黃瑛足說,偶然看到補習班網站的公職介紹寫著,「行政執行是實踐公權力的最後方法,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為了嘗試跟報考司法官的同學走不一樣的路,投入行政執行官考試。
2004 年,黃瑛足通過特考、受訓後任官,肩負起讓欠繳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稅款、罰款、勞健保費)的義務人順利清償的重責大任。
黃瑛足說,滯欠大戶的共通點是「身無分文」,許多義務人被移送執行前早脫產完畢,如何「無中生有」,找出義務人隱匿財產、有錢不還的事證,才有談判籌碼,甚至向法院聲請管收,讓大戶乖乖還錢,是行政執行最大挑戰與成就感來源。
黃瑛足說,調查義務人財務狀況是首要工作,但往往從金融機構調回來的交易明細厚厚一疊、資料成千上萬筆,必須仔細逐一核對哪筆資金是正常支出或異常移轉,從中找到脫產、隱匿的蛛絲馬跡,非常耗費心神。
除埋首帳冊金流,黃瑛足指出,有時現地調查也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過去曾執行一件積欠千萬元贈與稅案件,義務人名下沒財產,書記官到住處訪查也找不到人,社區管理員卻意外透露這名義務人是大地主、坐擁 4 房產,令她如獲至寶。
近一步追查,黃瑛足發現,義務人事發後將房產過戶給妻子後離婚,最後聲請管收獲准。這名義務人的前妻得知後,立刻從美國返台繳清欠稅,甚至為了避免再產生贈與稅,與前夫在管收所辦登記結婚,這名義務人出所後還寫信感謝她努力追稅,讓他破鏡重圓。
黃瑛足認為,行政執行官每個動作都影響民眾財產權,必須非常謹慎、細心,不僅要換位思考破解滯欠大戶的逃費手法,也要站在民眾立場思考,畢竟有些人不是不願意繳而是已窮困潦倒,對大戶不手軟、對弱勢多點同理心,同樣是行政執行的核心價值。
曾成功讓普騰電子創辦人洪敏泰、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繳清欠稅的黃瑛足迄今徵起金額超過 60 億元,也曾寫下年度績效第一的紀錄,更於去年獲選法務部模範公務員,擦亮行政執行署招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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