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委會的統計,台灣國內有機農業驗證面積已超過 7,700 多公頃,較 10 年前成長 3 倍多,至於友善耕作登錄面積也達到 1,300 多公頃。因此立法院也在去年 5 月三讀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希望透過專法有效管理,並帶領台灣朝向有機國家的目標邁進。
由於目前台灣並沒有獲得其他國家的有機同等性認定,使得台灣國內有機農產品輸往至他國市場,無法以有機名義販售。因此專法同時也訂定有利台灣與他國雙邊有機標章「同等性互認」的推動。由於法案在去年 5 月 30 日已經總統公告,因此明年 5 月 30 日之前,包括像是歐盟等 16 個國家,以及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智利及瑞士等 6 國,沒有和台灣完成簽訂雙邊有機同等性認定,台灣也會廢止對其有機同等性的公告,換句話說,台灣也不會承認其在台販售的有機農產品。農糧署署長胡忠一表示,目前和台灣洽談的國家非常多,但屬紐西蘭和印度最為積極,預計今年這兩國可以先行。胡忠一說:『(原音)過去這些國家,對於有機農產品外國可以進來,但是我們出不去,有這個法之後,有這個法必須在2年內跟我們談雙邊協定,談完之後才可以再進來,否則我們就停掉。有22個國家,陸續都跟我們談。』
有機業者表示,紐西蘭和台灣洽談積極的原因,主要是紐西蘭多様化的有機農產品,包括像是一些有機畜產品想銷往台灣,至於印度則是還保留比較原始的農業耕作及採集,適合有機農業發展,近年跨國企業已到印度生產有機農產品,相較於歐美國家,有較低的人工成本優勢。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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