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占春節連假追劇潮商機,各家線上影音平台紛紛推出優惠吸引消費者。不過,也有民眾是透過未取得合法授權內容的機上盒、平台,像是中國的安博盒子追劇追到飽,而這些非法業者已侵蝕合法業者的商業利潤。
為此,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等人提出「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提供電腦程式連結侵權內容,或是製造輸入、銷售非法機上盒者,最高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新台幣 50 萬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說明,業者過去皆強調基於科技中立,雖有提供程式,但沒有提供侵權內容,不算違規。但此次立委提案,就是不讓刻意侵權的業者遊走法律灰色地帶。智慧局著作權組長毛浩吉說:『(原音)業者他明明知道我放在網路的這些公開傳輸的著作內容,是侵害著作財產權,例如說你為了讓公眾透過網路去連結到這些侵權內容,不管你賣電腦程式也好、你協助人家接觸這些電腦程式或是你賣這相關的設備,因此受有利益的情況之下,那就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一個限制。』
根據資策會推算,2018 年盜版線上影視至少侵蝕了合法業者共283億元利潤。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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