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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無人機高度不得逾400呎 日落後日出前禁航

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預計 7 月上路,無人機正式納入管理,玩家操作無人機,飛行高度不得超過 400 呎,日落後日出前也禁止飛航,媒體等法人機構可申請排除限制。

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未正式施行前,遙控無人機屬有礙飛航安全物體,主要規範在民用與軍民合用機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飛行或空拍等活動,因無人機活動來愈多,避免影響飛航安全,透過專章方式,在飛行高度、時段及操作,都訂出更明確規範。

民航局說明,訂定 400 呎無人機高度限制,主要是飛航安全考量,因為目前規定有人航空器目視飛航的最低實際高度,為距地面或水面 500 呎。

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對操作無人機時間也做了規範,日落後至日出前都禁止無人機在天空飛航。

有玩家在政府公共政策平台提出不同看法,認為只要取得操作證,就代表有能力操控無人機,政府不應再限制無人機的飛航高度,夜間也應開放。

不過,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說,遙控無人機高度若超過 400 呎以上,極有可能影響有人航空器的飛航,且目前世界各國遙控無人機管理法規都有相同規定。

民航局說,主要考量人體視線對夜間周遭環境無法精確掌握,操作人必須隨時監控遙控無人機及周遭情況,無人機雖裝有位置燈號以利操作人判斷其姿態、方位,但在夜間對周遭環境感知能力仍不足以完成避讓程序,參考各國相關規定,不得在日落後至日出前飛航,日出及日落時間,依中央氣象局公布時間為準。

其他禁止的規定,還包括:不得於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需在目視範圍內操作、不得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等。

民航局也嚴禁遇到民眾在重大天災時,擅自以遙控無人機進行勘災,民航局說,操作人即使想熱心協助勘災,也應依「災害防救法」,接受災害應變中心派遣調度,以免影響其他救援作業。

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說,為協助無人機產業發展,所有對操作無人機的限制,操作政府機關、學校、法人機構的無人機,經申請並獲核准後,可排除限制。

例如,媒體要申請夜間用無人機空拍人群,要先向民航局申請,提出完整拍攝的作業流程、操作者、無人機型號及性能等,民航局同意後,還要得到當地政府許可。

至於操作無人機的數量,考量目前遙控無人機操作負荷,控制台及系統非經特殊設計,民航局參考各國管理法規,禁止一人同時操作兩台以上無人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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