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指出,在他們提出的 5 項訴求中,他們最關注、也是社會最關切的部份是改善疲勞航班,工會原本提出的訴求為包含執勤前報到準備與飛機降落後等相關工作時間的「Flight Duty Period(FDP,飛航執勤時間)8 小時以上必須 3 人派遣,12 小時以上一律 4 人派遣,不過,華航資方堅持必須以 Flight Time(FT,飛行時間,未包含執勤前報到準備與飛機降落後等相關工作時間)做為決定派遣人數的基準,工會在討論後首度退讓,同意改以FT為基準,並提出「FT7 小時以上 3 人派遣,11 小時以上 4 人派遣」的主張,但遭到華航資方再度拒絕。
工會指出,在主持會議的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說服下,工會經過第二輪討論,二度退讓,提出「FT7 小時以上 3 人派遣,12 小時以上 4 人派遣」主張,但華航資方二度拒絕,並堅持「FT8 小時以上 3 人派遣,12 小時以上 4 人派遣」,這與當前實際狀態幾乎沒有太大差異。最後,在王國材再次提議下,工會第三度妥協,提出「FT7.5 小時以上 3 人派遣,12 小時以上 4 人派遣」的主張,同樣遭到華航資方毫不考慮地拒絕。
工會表示,FT7 小時以上 3 人派遣,加上執勤前報到準備與飛機降落後等相關工作時間約 2.5 小時,在完全沒有休息的情況下,已經連續工作高達 9.5 小時,連這樣卑微的要求,華航資方都以增加成本考量為由斷然拒絕,在這樣的情況下,幾乎已無可能在協商會議中達到改善過勞處境的初衷。
工會指出,針對第一項疲勞航班改善議題,工會代表三度退讓,但仍遭華航資方拒絕,而無法達成任何共識,最終,工會協商代表約於晚間 9 時 10 分決定暫時退出協商,並向會員宣布罷工行動持續。工會表示,他們理解交通部積極促成協商的努力,但工會對於在協商過程中三度讓步仍遭華航資方強硬拒絕感到極度遺憾。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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