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月電價提前至 5 月一案外傳已被擱置,經濟部能源局說,本案當時為「建議」,並非審議會決議,能源局也未接獲指示研議可行性,今年夏月電價仍維持現制,就是每年的 6 月至 9 月。
至於 4 月電價是否調整,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 2 月底、 3 月初將陸續召開 5 次預備會議,隨後會正式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做出是否調整電價的決議。
經濟部於每年 3 月及 9 月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並於 4 月及 10 月根據電價審議會決議結果,公告新電價。
去年 9 月的電價費率審議會上,有審議委員建議,將夏月電價提前 1 個月、即自 5 月開始(現行 6 月至 9 月屬夏月電價),以價制量,達成節能減碳、穩定供電目標,並由能源局與台電研議。
媒體今天報導,由於總統大選等因素考量,夏月電價提前案已遭擱置;對此李君禮說,夏月電價提前 1 個月實施,是審議會中委員提出的建議,並非臨時動議,審議會也未做出決議,且電價審議會的討論事項,本就不包含討論夏月電價。
李君禮說,能源局並未接獲指示研議夏月電價提前 1 個月的可行性,目前夏月電價期間仍維持現制,就是每年的 6 月至 9 月。
台電公司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去年 9 月電價審議會上,有委員建議延長夏月電價期間,台電也因此進行分析,但僅對「作法」提出分析,並未就延長夏月電價與不延長的「利弊得失」提出看法,且要不要更改夏月電價期間、如何執行,皆為經濟部權責,台電為執行單位,一切配合辦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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